灵台县2022年秋季学期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招生工作高效、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城区各公办幼儿园布局和学位设置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采取“网上登记+电脑摇号+现场直播”的方式进行。现将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幼儿园及招生时间
1.招生幼儿园:县幼儿园、城南幼儿园、陇塬明都幼儿园、城东幼儿园、皇甫幼儿园。
2.招生时间:2022年8月11日—2022年8月19日。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
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3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城区居住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园位设置
城区5所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学位共793个,其中日托班528人,简托班265人,具体分配如下:
县幼儿园小班:共招收240名幼儿,设6个班,其中简托班4个160人,日托班2个80人。
城南幼儿园小班:共招收日托班幼儿216人,设6个班。
陇塬明都幼儿园小班:共招收简托班幼儿105人,设3个班。
城东幼儿园小班:共招收日托班幼儿200人,设5个班。
皇甫幼儿园小班:共招收日托班幼儿32人,设1个班。
四、入园意愿设置及填报办法
根据幼儿家长填报意愿,用电脑摇号的办法确定幼儿入园学位。城南幼儿园、城东幼儿园、皇甫幼儿园每个批次只设置日托班,陇塬明都幼儿园每个批次只设置简托班,县幼儿园每个批次设置日托班和简托班两个选项。入学意愿选择分5个批次,每个批次只能选报一所幼儿园(填报县幼儿园时可按第一意愿、第二意愿进行报名,每个意愿只能选报日托班或简托班一项,即选报日托班不能选报简托班,选报简托班不能选报日托班)。
五、小区配建幼儿园招生政策
1.陇塬明都幼儿园、皇甫幼儿园为小区配建幼儿园。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七部门于2021年12月印发的《甘肃省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甘教基二〔2021〕5号)第十七条规定:“配套幼儿园招生应当优先满足本住宅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陇塬明都幼儿园和皇甫幼儿园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小班招生,优先满足购买本小区住宅(不含商业用房)且已入住(产权人为幼儿父母)的家庭适龄幼儿后,对剩余学位进行电脑摇号。
2.适龄幼儿父母双方均在县城区外工作(务工)且县城区无固定房产,但其祖父母(外祖父母)购买陇塬明都小区和皇甫嘉园小区住宅(不含商业用房)且为该住宅产权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可做为优先满足该适龄幼儿就读陇塬明都幼儿园和皇甫幼儿园小班的条件。投亲靠友或租住户的,不做为优先满足入园就读小班的条件。单亲和离异家庭,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监护人的住宅情况进行界定。
3.购买陇塬明都小区和皇甫嘉园小区住宅的家长,其子女需就读中班和大班的,不享受小区配建幼儿园入园就读政策。
六、招生流程
(一)网上登记:2022年8月13日上午8:30~8月15日下午18:00。
2022年8月13日8:30开始,家长用微信扫描“灵台县2022年秋季学期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登记二维码”进行网上注册登记,按意愿选择相应幼儿园的相应学位(日托班或者简托班),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多胞胎登记时按实有幼儿数分别登记填写信息。县幼儿园、城南幼儿园、陇塬明都幼儿园、城东幼儿园、皇甫幼儿园均无清真食堂,请家长报名时注意参考。网上注册登记信息可多次修改,8月15日下午18:00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再不能修改信息,各位家长务必要准确填写核对相关信息。幼儿家长(监护人)在网上完成登记后,自行下载打印《灵台县2022年秋季学期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新生信息登记表》,并签字确认。
(二)资格审核:2022年8月16日-8月17日,每天上午8:30—11:40,下午14:00—17:40。
1.家长(监护人)持《灵台县2022年秋季学期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新生信息登记表》,到所报第一批次招生幼儿园对网上登记的幼儿信息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审核所需证件为: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后由家长现场签字确认并交回《登记表》,审核结束后在各幼儿园公示,无异议方可参加摇号。
2.凡在陇塬明都小区和皇甫嘉园小区住宅居住和符合小区配建幼儿园招生政策的适龄幼儿,第一批次报陇塬明都幼儿园和皇甫幼儿园,审核资料时须提交第一条中必要资料和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由家长自行提前在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申请办理证明,资格审核时一并提交)。若申请享受“小区配建幼儿园招生政策第二条”的,还须提供适龄幼儿父母双方在外工作证明。未按时提交住宅产权证明资料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相关资料的家长,该家长子女不享受小区配建幼儿园小班入园政策。
3.享受特殊照顾政策的适龄幼儿资格经审核通过后,不参与摇号。
4.凡提供虚假资料、资格审核不符合要求、不在规定时间内参与审核和虚拟幼儿信息进行报名的,一律取消摇号资格。
(三)电脑摇号:2022年8月19日上午9点开始,凡登记审核通过的幼儿统一参加电脑摇号,以报名登记的幼儿身份证号为摇号依据,摇中学位的幼儿方可到相应幼儿园审核注册(多胞胎幼儿有一个摇中即为全中)。摇号时遵循“意愿优先,分批摇号,空额补充”的原则。
第一批次:第一轮摇号,分别按照填报县幼儿园日托班、县幼儿园简托班、城南幼儿园日托班、陇塬明都幼儿园简托班、城东幼儿园日托班、皇甫幼儿园日托班相应幼儿园和相应学位的幼儿参与摇号。填报县幼儿园第一轮第一意愿摇号结束后,若某个学位还有空额,则进行第二轮摇号,按填报县幼儿园学位的第二意愿进行摇号。
第二批次:第一批次摇号结束后,若某个幼儿园学位有空缺,则组织该幼儿园第二批次摇号,摇号方式同上。
第三批次:第二批次摇号结束后,若某个幼儿园学位有空缺,则组织该幼儿园第三批次摇号,摇号方式同上。
第四批次:第三批次摇号结束后,若某个幼儿园学位有空缺,则组织该幼儿园第四批次摇号,摇号方式同上。
第五批次:第四批次摇号结束后,若某个幼儿园学位有空缺,则组织该幼儿园第五批次摇号,摇号方式同上。
摇号结果由家长用微信扫描幼儿园招生登记二维码进入系统自行查看。
最终未获得城区公办幼儿园学位的幼儿,请选择城区灵乐幼儿园(民办)入园就读。
(四)报名注册:2022年8月22日,摇中城区5所公办幼儿园学位的幼儿家长携带户口簿、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疫苗接种证、幼儿体检报告单原件,带幼儿到相应幼儿园进行复审,审核合格者,即可报名注册。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1.提交的证件材料不全、弄虚作假的。
2.网上登记信息与实际报名信息不符或幼儿不是同一人的。
3.在规定时间内未前往幼儿园办理信息审核、报名、注册手续的。
4.幼儿报名信息与“甘肃省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对比,发现以城区外幼儿信息报名,而实际不在城区幼儿园就读等虚假违规抢占学位的,一律取消入园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5.体检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76号令)》第18条和《甘肃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第12条、13条有关规定执行,家长需提供近三个月内县级及其以上医院幼儿体检报告单,对有重大病症且无接受教育能力和有传染病的为体检不合格,有传染病的幼儿可申请延缓入学)。
七、特殊照顾政策
1.按照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甘肃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政联〔2012〕84号),省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甘应急人事〔2019〕41号),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甘教发〔2018〕4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具体措施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17号)文件精神,对现役军人子女、应急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医务工作者在疫情防控贡献突出受到县级(含部门)及以上表彰(凭有效证明、证书和表彰文件),按照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学位。2.凡就读陇塬明都幼儿园和皇甫幼儿园小班的适龄幼儿,根据本小区住宅家庭子女小班就读人数和小班学位设置情况,参照“小区配建幼儿园招生政策解释”确定优先满足本小区住宅家庭子女入园办法。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多孩的同一家庭,由家长自愿申请后,实行“长幼随学”政策。对多孩家庭子女入园,根据长子(长女)已就读的幼儿园确定次子(次女)学位,实行长幼同园就读,切实减轻家庭接送负担。已获得城区公办幼儿园学位的长子(长女),城区内不得转园。对申请“长幼随学”的家长,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长子(长女)已就读入园情况,户口必须与孩子在同一户口本,提交所有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时“享受特殊照顾政策”项目填写准确,由相关幼儿园详细登记审核。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资料中父母双方信息不一致的,不作为享受“长幼随学”政策依据;离异再婚的,须查验结婚证明。
4.各幼儿园在前期审核的基础上,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掌握享受上述照顾政策人员子女人数,在摇号前预留学位名额。
八、摇号地点
城南幼儿园四楼会议室,具体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九、安全保障
灵台县2022年秋季学期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公告,由县教育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主流媒体和灵台教育公众号统一发布。摇号注册报名和资格审核期间,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体家长必须戴口罩间隔一米有序进入幼儿园,对不听从现场指挥、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将暂停办理相关业务。摇号期间由县公安局派员在摇号现场和城南幼儿园门口维持秩序。凡在招生工作中恶意炒作、煽动群众聚集闹事,或在摇号结束后围攻、谩骂、起哄破坏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对涉及的公职人员将通知其单位并报县纪委调查处理。
十、监督指导
灵台县2022年秋季学期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摇号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县教育局、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幼儿家长代表及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全程监督,由公证处公证,广泛接受社会和广大家长的监督。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933-3681591
县教育局:0933-3621606
附件:灵台县2022年秋季学期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登记二维码
灵台县教育局
2022年8月11日
灵台县2022年秋季学期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登记二维码
(2022年8月13日至15日启用,15日下午6点系统关闭)
出 品:灵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来 源:灵台教育
原标题:《灵台县2022年秋季学期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