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0日,甘肃省庆阳市一名19岁女孩李某奕在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丽景百货大楼8楼跳楼自杀,李某奕此前为庆阳六中学生,事发时的身份是西峰小十字地下商业步行街服装店导购。该事件引起网络发酵,有网友指责消防救援不力,没有铺设救援气垫;也有人声称女孩跳楼或与两年前的教师吴某厚猥亵有关,并质疑教师猥亵事件发生后,区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为何对涉事教师做出不起诉决定。
6月25日晚10点,庆阳市委宣传部外宣办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召开媒体通气会,就外界关切问题进行回答。
庆阳消防:女孩情绪激动 已尽全力进行救援
据参与救援的庆阳市公安消防支队西峰区中队中队长许积伟介绍,6月20日,在接到调度指令8分钟后,消防人员就抵达了现场,随车携带救援气垫,但李某奕抵抗情绪激烈,只要消防人员有靠近动作,就声称要往下跳,为了稳定其情绪,保障救援顺利,消防人员没有将气垫进行铺设。8分钟后,54米登高平台车也到了现场,但登高平台车一有升起的动作,李某奕情绪也非常激动,最终,消防人员放弃了登高车营救方案。
在许积伟抵达8楼后,女孩声称认识许积伟,因为在2017年5月24日,许积伟在庆阳六中成功营救过当时要跳楼的李某奕。在劝说沟通过程中,李某奕始终拒绝消防人员的救援,整个过程持续了三个小时。在劝说时,许积伟逐渐向女孩靠近,并在离女孩一尺距离时扑向她,单臂将其揽住,试图抱回,但女孩挣扎反抗相当激烈,在此期间,另一名救援人员也一起过来协助,但由于现场狭窄,作业空间受限,女孩一直挣扎,用力挣脱,最后不幸坠落。
在劝说过程中,李某奕对许积伟说了这么一句话:“哥,我突然间清醒了,谢谢你,我要去天堂了,天堂一定很美”。
许积伟介绍,与其一起参与救援的21岁战士,至今尚未走出心理阴影,正在接受支队安排的心理疏导。
庆阳警方已拘留两名现场起哄者
据参与现场救援的庆阳公安局西峰分局副局长曹怀玉介绍,事件发生当天,在楼下执勤的公安民警,对在现场起哄、不听执勤人员劝阻、拒不离开、妨碍执行救援的人员,进行了现场带离。经审查后,对其中两人进行了行政拘留。针对网上发现的恶意谩骂的网友,经过身份核实、摸排,已确定6名网友身份,公安部门将对这6人进行调查,调查清楚后,将严肃依法处理。
警方将调查轻生原因是否和教师猥亵有关
据参与现场救援的庆阳公安局西峰分局副局长曹怀玉介绍,在民警抵达现场,对李某奕展开劝说的过程中,李某奕声称自己患了癌症,无法克制,有轻生欲望,并拒绝与其父亲和亲属见面,未提及老师猥亵她的事件。警方表示,猥亵案件发生在两年之前,轻生原因是否与此有关,还在进一步调查。
记者了解到,猥亵事件发生在2016年9月5日,当天15时许,李某奕在庆阳六中高三(二)班假期补课期间,因突发胃病,被辅导老师罗进宇安排在公寓楼D栋109宿舍卧床休息。当晚21时许,班主任吴某厚进入109宿舍询问李某奕病情时,用嘴亲吻其额头、脸部、嘴部等部位,整个过程约三分钟,被罗进宇发现,将李某奕带离。2017年2月26日,李某奕在父亲陪同下到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报案,称被其班主任吴某厚猥亵,要求查处。
2017年5月2日,西峰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以猥亵行为对吴某厚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5月3日至5月13日,在西峰区拘留所被执行拘留。吴某厚不服处罚决定,向庆阳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经庆阳市公安局审查,认为西峰分局对吴某厚行为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维持西峰分局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期间,李某奕父亲认为西峰分局处罚不当,到西峰区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区检察院调阅案卷后认为吴某厚的行为涉嫌犯罪,书面通知西峰分局立案侦查。西峰分局于2017年8月10日立为刑事案件;8月25日对吴某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11月20日侦查终结后移送起诉至区检察院。区检察院审查后于今年3月1日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奕遂到庆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5月18日,市检察院维持西峰区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均认为:吴某厚的犯罪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和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吴某厚做不起诉决定。
记者了解到,猥亵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天,也就是2016年9月6日,李某奕被庆阳市中医医院诊断为抑郁症,2017年6月1日,李某奕被北京安定医院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从猥亵事件到跳楼轻生,李某奕共有过四次自杀未遂,其中三次为服用过量镇定类、抗抑郁药物,一次为跳楼自杀,被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及时营救。
据了解,涉事教师吴某厚在猥亵事件发生后,职称从高级教师降为中级教师,岗位也从教学岗位调至实验室从事辅助工作。期间,校方和家属进行过沟通,但未达成协议。
李某奕轻生事件的直接诱因是否是由于猥亵事件引起的抑郁症导致,警方称还在调查中。(央视记者 柴世文 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