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陇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现采取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为陇县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非在编保教员28名、保育员3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受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③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5.其他要求:
①保教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幼儿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②保育员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③保教员、保育员均须具有陇县户籍或在陇县长期居住证明。
二、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1.本次招聘在宝鸡猎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及宝鸡第一人才网网站等媒体平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2.报名方法:在“宝鸡猎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内点击右下方“我要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证书图片,提交资料报名。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程序,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及如下资料:
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蓝底);
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纸);
④学历证书原件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
⑤报名登记表。
4.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24日8:00—7月28日18:00;
5.现场资格复审:2024年7月29日9︰00—16:00,在陇县崇文幼儿园(陇县城关镇体育路中段)由应聘人员本人持报名时上传的所有资料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表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视为放弃;
6.应聘人员报名后应随时关注资格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形式:
保教员岗位采取10分钟微型课展示方式(不进行技能展示),保育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宝鸡猎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拟录用人员在指定医院统一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下延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有无犯罪记录等,对因政审未通过而形成的人员缺额,由综合成绩下延人员递补。政审合格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录用人员在宝鸡猎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并由宝鸡猎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六、录用人员待遇:
1.本次招聘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签订劳动合同,首聘期两年,两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根据政策和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聘。
2.薪酬待遇:给录用人员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工资待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及要求:
1.报考人员需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面试、体检等后续事宜将在宝鸡猎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敬请关注。
3.咨询及报名电话:0917-3536196、3536789 。
4.网上操作技术咨询电话:0917-3417777
附件:2024年陇县公办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宝鸡猎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