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早间,皇台酒业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收到由深交所出具的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2022年,公司通过供应商泸州市巴舟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的基酒由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陈兵实际控制的公司供应,涉及金额1301.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5%。
2022年,公司向陕西青山绿水酒业有限公司销售酒类产品,涉及金额350.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3%,青山绿水由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长安盛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公司未及时对以上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3年9月14日才对上述事项补充审议并于2023年9月16日对外披露。
公司董事长赵海峰、董事兼总经理代继陈、时任财务总监魏万栋、副总经理陈兵、时任董事会秘书段文新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85年,于2000年8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要经营白酒酿造与销售、葡萄酒酿造与销售、酿酒葡萄种植。
8月29日晚间,皇台酒业发布2023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448.69万元,同比增长5.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3.85万元,同比增长2.20%。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8月25日,皇台酒业就已因这两笔交易未及时信披被证监会责令改正。8月18日,皇台酒业公告称,公司董秘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8月28日,皇台酒业透露,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财务总监魏万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魏万栋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二级市场上,截至9月27日收盘,皇台酒业跌0.06%,报16.48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