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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唐文》中碑志文的检索与整理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8-17 23:16)
文章正文

作为有唐一代文章总集的清人所编《全唐文》,收录了大量的碑志文。这些碑志文,有的来自来于别集和总集,有的来自于金石著作和拓片。《全唐文》于所收文章,均不标出处;对这批资料,学术界没有进行过系统的清理。日本学者在上世纪五十年代编撰《唐代研究指南》时,其中有《唐代的散文作品》。他们对《全唐文》每篇文章进行了编号,并尽可能标出了见于《文苑英华》《唐文粹》等总集、别集以及金石著作中的相应篇目。从其标注来看,似乎是总集、别集中已有的,便不再标注金石著作。这是可以理解的。从史源的角度,他们也许认为,清人编《全唐文》,首先会采用总集和别集中已有的文章。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不少碑志文,虽见于金石著作的著录,却无录文,比如《全唐文》卷三四一颜真卿《颜允南神道碑》(10a,作品7326),《石刻题跋索引》所著录的欧阳棐《集古录目》、《宝刻丛编》《京兆金石录》,均无录文;此无疑是据颜真卿别集《颜鲁公文集》而来。金石著作有录文,文集也收的,往往文字也会有不同。如颜真卿《元结表墓碑铭》(《全唐文》卷三四四,16a,作品7343),王昶《金石萃编》卷九八有录文,《颜鲁公文集》也收有该文,但二者即有不同;《全唐文》据文集收录,是自然之理,况且金石文字还有残阙。但也有文章,《全唐文》却是舍文集而用金石著录。如《全唐文》卷三三一阳伯成《大智禅师碑阴记》(8a),作品7162标出了《文苑英华》卷八二一(4b)。但《全唐文》此文下有注称“谨案碑刻严挺之大智禅师碑铭之下题河南少尹阳伯成撰”云云,疑据碑录。覆核《金石萃编》等,确非录自《文苑英华》;《文苑英华》作者题作“杨伯成”,系时也将开元廿九年误作开元十七年(《八琼室金石补正》误作开元廿四年)。

但是,我们还不太清楚,大概有多少碑志文,是仅见于文集;又有多少篇是既见于文集、又见于金石著作的著录,它们之间有无差异、是怎样的差异,《全唐文》究竟又是取自于何处。近年出土的墓志,有不少是与《全唐文》所收墓志文有对应关系的;但究竟有多少、二者具体关系如何,我们也不清楚。冯秉文主编《全唐文篇目分类索引》(中华书局,2001年),其中“人物传记资料”占了一半的篇幅,这为我们查找《全唐文》中的传记资料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但该书没有比对金石著作和出土墓志的相关材料,而且其中有相当部分是对该人的任命制诏。傅璇琮等《唐五代人物传记资料综合索引》只收清人所撰《全唐文》作者的姓名,不收碑志主人物,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更是没有大的帮助。

碑志文并非都是上石的“实用”碑志。颜真卿《元结表墓碑铭》(《全唐文》卷三四四,16a,作品7343),称元结的故将故吏“感念恩旧,皆送哭以终葬,竭资鬻石,愿垂美以述诚。真卿不敏,常忝次山风义之末,尚存尽往,敢废无媿之辞”。这方碑,《题跋》有著录,显然是上石了。但颜真卿在碑里还说,“中书舎人杨炎、常衮皆作碑志,以抒君之志业”,断不会都勒石。《全唐文》卷七六四裴敬《翰林学士李白墓碑》(18b,作品15396),据其碑文,知作于会昌三年(843),而《全唐文》卷六一四范传正《赠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9b,作品12097),作于元和十二年(817),记其迁墓事;因迁墓而撰写此志,“今作新墓铭,辄刊二石,一寘于泉扃,一表于道路”。事隔不到三十年,裴敬所撰志于范氏所撰志,一言未及。我很怀疑,裴敬所撰碑,不过徒撰碑文一通而已,并未勒石。当然,不勒石,并不影响其作为人物传记资记的史料价值(具体到裴敬这篇碑文,价值倒并不大,疑即据范传正所撰志文改写)。

杨殿珣《题跋》是做得非常好的一部工具书。但它不标注作者,我们很难根据它来查《全唐文》中是否据金石著作收录了碑志。同时,《全唐文》即使据金著作收录某文,也将立石的时间删去,而《题跋》是根据葬卒年或立石时间来排列的。《题跋》书末的索引与正文在配合上也有做得不到位之处。这就使查核起来颇不方便。比如,《全唐文》卷三五一贾彦璿《大唐故忠武将军行薛王府典军上柱国平棘县开国男李府君墓志铭》(11a,作品7466)。我们读志文,知志主“讳无虑,字思眷”;按说《题跋》末附索引,应以“李无虑”为词条,但实际是以“李府君墓志(忠武将军)”来立条的。也有因未看到较全的文章,而使年代排列不准确的。如李邕《长安县尉赠陇州刺史王府君神道碑》,端方据残缺之字,依《新唐书宰相世系表》“王晙”条,考订其世系;但因不知此碑立于何时,故《题跋》附之于开元末。其实《全唐文》卷二六四(13a,作品6008)即收有此碑全文;此乃因王晙而追赠其父王果官爵,立于开元十一年九月追赠时。王行果夫妇有墓志,见《総合》2487;行果字洛诚,卒于咸享三年六月十八日。再如《大智禅师姜义福碑铭》,有两通,一通严挺之撰,收入《全唐文》卷二八〇;另一通杜昱撰,收入《全唐文拾遗》卷一九。《题跋》则未作标识,读者极易混淆。元静(靖)先生李含光碑,颜真卿和柳识都写过,前者收在《全唐文》卷三四〇(3b,作品7320),后者收在《全唐文》卷七三七(7b,作品7942)。《题跋》见第84页,未作标识。一一覆核,方知所有题跋均是对柳识撰、张从申所书的这方碑的题跋,没有一条涉及颜真卿所撰的那方碑。再如《全唐文》卷三〇三崔琪《唐少林寺灵运禅师塔碑》(18a,作品6659),武亿作两跋,分置不同卷中,疑其误一为二;《题跋》亦分作两条收入(分见68页和76页)。

《题跋》对宋以来的金石学著作,特别是清代中后期大为繁盛的金石著作收罗殆尽。也可能如其书名所示,他主要着意于题跋,故对方志中的金石志,收罗不多。近年出土的墓志及传世拓片的收集、整理、编目、影印和研究,均取得了很多成果。气贺泽保规《新版唐代墓志所在総合目录》,为我们检索相关墓志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该书还标注了《题跋》的内容)。但这些新出墓志,究竟有多少方与《全唐文》所收墓志文有对应关系,是否只是上石文与收入文集文的区别以及区别有多大、可否用以校勘,等等,我们并不很清楚。

《全唐文》卷二五九收颜惟贞《朝议郎行雍州长安县丞上柱国萧府君墓志铭并序》(12b),《作品》5931号,标出了《金石萃编》卷六九;《题跋》第181页列出了金石著作的著录情况,共十四条。我们检《総合》,萧思亮志见2534号,知有出土墓志拓片流传。这对我们校对、审核《全唐文》所收志文,就很有意义。

《全唐文》卷二一六陈子昴《故宣议郎骑都尉行曹州离狐县丞高府君墓志铭》(6a,作品5094),称君讳某字某。曾祖某,祖钦仁,父相。因其葬年,我们检得其墓志,见総合1880,由墓志知其名讳、字。此文与墓志基本相同,间有不同处,可互校。知志文即取此上石。

神道碑,就目前所知,大多是事隔多年后,子孙发达,得到追赠,才又树碑的。与入葬时的墓志又有不同。但就内容而言,二者往往又可以互校。但对墓碑、神道碑的重视却很不够。

以《全唐文》为基础,与相关金石著作和出土墓志相核校,编撰“唐代碑志传记资料综合索引”,也许不无意义。这可以全面清理《全唐文》中的碑志传记资料与金石著作、流传拓片、出土墓志之间的关系,能在已有《题跋》《総合》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反映唐代碑志传记资料的整体面貌,并能厘清文集中的碑志文与传世著录、出土墓志之间的关系。

墓志中常有志主名、字不清的情况,常泛称为讳某、字某。与出土墓志相比,墓志文在这方面表现得更为突出,也更为常见。当我们全面、系统整理碑志文材料时,便可得前后左右互证之效。如《全唐文》卷二九三张九龄《故许州长史赵公墓志铭并序》(5b,作品6474),公讳某,天水陇城人。曾祖某,隋尚书左右仆射。祖某,殿中监赠工尚。父某,符宝郎。子令则、令言。《全唐文》卷三九二独孤及《唐故虢州宏农县令天水赵府君墓志》(9b,作品8245),府君讳令则,字某,天水人也。曾祖赵元楷,隋殿中监工部尚书淮安公。祖赵崇基,国朝岐州郿县令符宝郎右卫长史。烈考赵庆逸,正议大夫许州长史。家世、履历合若符节,绝无同姓同名而致混淆之可能。张九龄笔下的赵公,非此赵庆逸莫属。

根据其履历、家世,利用目前已有的学术成果,来考订这些未知志主的名讳,《唐代的散文作品》、《全唐文篇目分类索引》已做过不少工作。我们希望在广泛利用如徐松《登科记考》(中华书局,1984年),劳格《唐尚书省郎官石柱题史考》(中华书局,1992年)、《唐御史台精舎题名考》(中华书局,1997年),吴廷燮《唐方镇年表》(中华书局,1980年),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三十六,1956年),岑仲勉《元和姓纂》(中华书局,1994年)、《郎官石柱题史新考订》(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傅璇琮、张忱石、许逸民《唐五代人物传记资料综合索引》(中华书局,1982年),方积六、吴冬秀《唐五代五十二种笔记小说人名索引》(中华书局,1992年),赵超《新唐书宰相世系表集校》(中华书局,1998年),郁贤皓《唐刺史考全编》(安徽大学出版社,2000年)、郁贤皓和胡可先《唐九卿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利用近年出土的大量墓志,还能有更多的发现,并对志中所涉及的不清楚的人物,也能有所确认。这无疑会大大方便研究者的使用。

《全唐文》卷二一五陈子昴《唐故循州司马申国公高君墓志(17b,作品5088),君讳某、字某,但知其曾祖励字敬德,祖宗俭字士廉,父慜字履行。据《新书宰相表集校》,高履行之子为高琁;此高府君即高琁。再如,《全唐文》卷二九三张九龄《故太仆卿上柱国华容县男王府君墓志铭并序》(1a,作品6472),通篇未言其名字。据其履历,检《唐刺史考全编》,知为王希儁。又如,《全唐文》卷二五七苏颋《司农卿刘公神道碑》(13b,作品5914),公讳某字某,彭城人也。曾祖讳某,我大父讳某,我先君讳某。据其履历,检《唐刺史考全编》、《九卿考》,知为刘仁景。

我们还可以利用金石论著及出土墓志,来校订《全唐文》。如《全唐文》卷二六五李邕《云麾将军碑》(22a,作品6017),不知何人;检《题跋》,知为李秀碑。《全唐文》卷二三六任知古《宁义寺经藏碑》,《作品》未作标识;检《题跋》,著录的是严可均《铁桥金石题跋》和洪颐煊《平津馆读碑记》。这两部书,均不录文。我们从民国《寿光县志》的“金石志”中找到这篇碑的录文,且录文质量较《全唐文》为优。

自赵明诚《金石录》以来,碑志的排列,一般都是以葬年、卒年或立石时间为序。《题跋》、《総合》,即如此。《全唐文篇目分类索引》的人物传记部分,是以姓氏笔划、名字依字数为序(先二字后三字)来排列。我们似乎可以采用学术界常用的姓氏四角号码的排列方式。这样的排列,很容易发现人物之间的关系。比如,《全唐文》卷二三一张说《元州司户上柱国吕君墓志铭》(13b,作品5335),《全唐文》卷二九二张九龄《唐赠庆王友东平吕府君碑铭并序》(3a,作品6464),排在一起,马上即知为同一人(《全唐文篇目分类索引》即分作两个人,分别排在人名二字类和人名三字类)。又如《全唐文》卷二三一张说《故吏部侍郎元公碑铭》(7a,作品5327)、《邠王府长史阴府君碑铭》(7b,作品5328,都只是铭,当然不会有碑主名讳等资料。我们在用四角号码来排制索引,很容易就能发现,元公碑,即《全唐文》二八〇崔湜《故吏部侍郎元公碑》(7b,作品6200。碑文中已指出,铭由张说撰);元公,即元希声。阴氏碑,即《全唐文》卷四〇八张均《邠王府长史阴府君碑》(17b,作品8643);另据《元和姓纂》,知阴氏即阴行光(或作阴行先)。

为与《全唐文》原来的篇名相衔接,索引主条,仍以用原来的称谓为宜。一般不知名男子,可作“某某”,不知名女子,编作“某氏”;在括号中注明已经考订的名字,并另出参见条。这样,既能顺原题名找到,也能用考订后的参见条名字检得。比如,上举王希儁例,主条仍是“王某”,括注王希儁及相应作品号;同时,又立“王希儁”为参见条。每条后,设“说明”一项,主要摘录世系、卒年、葬地等相内容,以弥补不按葬地卒年编排的不足,也方便检索碑志中涉及的人物(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及《唐代墓志汇编续编》,末均附人名索引,收录志主及其五代以内亲属名,十分方便使用。如能将志主作一标识,则更为完善)。同时,也标注《题跋》和《総合》的相关信息,尽可能指出该碑志与其他碑志人物的关系。当然,索引收集的范围,应扩大至墓碑、纪功碑、德政碑、遗爱碑、纪孝碑、宗庙碑等传记性的石刻资料,以期全面反映有唐一代的石刻类传记资料的全貌。

总之,我们希望首先能编制一个索引,纳入以前为大家所忽视的作为传记资料的碑的部分,增加方志中的碑志材料,以方便大家与金石著作、出土墓志相核订;同时也能对《全唐文》的碑志文进行一些必要的考订、校勘。我们希望在此基础上,将来能进一步梳理《全唐文》所收文章的资料来源,廓清《全唐文》的史源,更准确地把握其史料价值。

                                                                                                                                       二〇一六年八月


参考文献:

此据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1989年。以下简称“作品”,并附其编号。

杨殿珣著,增订版,商务印书馆,1990年重印,第79页。以下简称“题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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