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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陇县法院执行法官12小时与38吨的较量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1-03 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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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的三晋大地骄阳如火,此时,陇县法院执行局李建峰法官带领执行团队已经在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高速路口“狩猎”整整6个小时,猎物还是没有出现……

原来陇县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此案在审理阶段被告就联系不上拒绝应诉。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鲁某还是拒绝接电话,通过网络查控也未查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案子一度进入僵持阶段。2021年7月14日,申请执行人向我院提供被执行人鲁某的财产线索,告知鲁某在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盐湖区贩卖毛桃。执行李法官立即请示领导、迅速行动,第二天天亮就到达了被执行人所在地,结果狡猾的鲁某早已从宾馆逃之夭夭。李法官随即走访附近毛桃收购农场,了解到鲁某确实有在收购毛桃,但是问题又来了,因现在都是网上订单、网上下单,按照派单工作,货主、收购方以及司机都相互不认识。细心的李法官发现一直联系的鲁某电话与查询到的订单上电话一致,从这个线索顺藤摸瓜,当即排查出鲁某在当天就有收购两车毛桃,而且连续几天都有贩卖交易。

当天晚上,李法官召集执行团队开会讨论,安排部署好第二天行动,代号“狩猎”。安排好如何跟踪货物车辆,如何卡住鲁某付款后的时间点扣押,扣留货物后如何处置,以及扣押第一辆车后如何防止司机通风报信,如果抗拒执行后如何处置等等,都一一做了详细安排。

第二天早上十点李法官与其执行团队到毛桃贩卖点蹲守,由于人生地不熟加之异地执行,才有了开头的一幕……直到下午四点在耐心苦等了六小时后,鲁某的第一车货物终于出现了,等待司机将手续办好,确保鲁某将货款付给货主后,我们立即出发将第一车截停,全程执法拍摄、出示证件、讲明事由、送达扣押裁定书,顺利将第一辆四桥货车装载的19.7吨毛桃予以控制;接下来继续“守株待兔”,晚上8时许,鲁某的第二辆车出现后,还是熟悉的一套操作流程,对第二辆四桥货车装载的18.76吨毛桃予以控制。经过12个小时的行动,38.46吨货物顺利扣押成功。被执行人鲁某刚开始还是拒不履行,李法官当即决定将第一辆车猎物连夜运回陇县以物抵债,鲁某得知法院采取行动后立即将剩余的案款缴纳至法院,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直到夜晚十点案件终于履行完毕,炎热的运城市还跟火炉一样,执行干警的衣服早已全部湿透,但执行干警辛苦的汗水终究没有白流,他们用行动守住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

公与平者,国之基址。忆往昔,立案难、执行难,看今朝,壮士激烈战正酣、人民利益勇当先。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是诉讼程序的最后一道环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陇县法院一直将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执行工作的总抓手,始终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宗旨,切实履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保障好胜诉人的合法权益,全力提高执行工作的威慑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文:付阳扬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陇县法院执行法官12小时与38吨的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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